央廣網北京7月8日消息(記者 何偉奇) 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25歲的湖北襄樊籍青年於德水去年10月30號在廣東惠州打工期間,從一臺故障的ATM當中非法取現94,150元,今年3月,惠州市惠陽區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對於德水提起了公訴。
  其實這起案件聽起來和8年前“許霆案”的公訴非常的類似,為什麼在偵查的時候這次用的是“盜竊罪”,到了批捕和最後起訴的時候,卻成了“詐騙罪”?對於這個問題,廣東惠陽區檢察院認為:被告人於德水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詐騙數額巨大的財物,其行為已經觸犯《刑法》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所以向惠陽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代理律師黃旭輝認為,公訴方吸取了許霆案的經驗,同樣的數額,盜竊罪比詐騙罪判得更重一些,以詐騙罪起訴可能有避免引起更多爭議的考慮。但是,許霆ATM盜竊申訴一案代理律師黃智鑫最近在回應其它媒體採訪的時候表示說,這起案件根本沒有詐騙罪的要件,他認為可以效法臺灣地區的方式,發生類似的事情之後,在催告無效的情況之下,才會採取法律途徑。
  惠陽區檢察院公訴科辦公人員以案件沒有判決不方便透露案情為由拒絕了媒體的採訪。不過,據記者瞭解,於德水被抓之後已經及時把錢歸還給銀行了。這起案件此前已經有過一次庭審,惠陽區法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退回,直到上個星期於德水的親戚才知道這件事情,所以也給他找了律師。另外記者在廣東惠陽區檢察院網站看到,本案將會在7月9日上午9點在惠陽區法院進行開庭審理。
(原標題:廣西男子利用ATM機故障獲利9萬 當地檢察院以詐騙罪起訴)
(編輯:SN028)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hf22hflus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