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網永興1月7日訊(通訊員 雷勇)因車發生小碰撞,兩司機發生爭執。後彭某見路人走來勸和,誤以為是對方請來的幫手,將其捅成重傷二級。2015年1月6日,湖南省永興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彭某提起公訴。
  彭某,1974年出生,學了一手廚藝便於2003年到廣州開餐館,2006年因犯搶劫罪被廣東省東莞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2014年4月13日21時許,永興縣某路段發生了堵車,彭某駕駛的小車與黃某駕駛的貨車出現了一點小碰撞。雙方為究竟是誰的車撞上誰的車的問題爭執不休。黃某無奈,就說要打110讓交警解決。一聽說要讓警察來介入,曾被判過刑的彭某頓時心生恐慌,異常激動,拿起車上的水果刀準備砍人。黃某見勢不妙,趕緊回到自己車上躲避,此時,路人王某剛好認識黃某車上一乘客,走過來打招呼並勸和。沒想到,情緒激動的彭某誤以為王某就是黃某叫來的幫手,用刀將其捅傷,經鑒定,王某的傷情為重傷貳級。自知闖禍的彭某趕緊送王某去醫院醫治,並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承辦檢察官認為,彭某主觀上想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客觀上也確實造成他人重傷的嚴重後果,已觸犯刑法的規定,遂作出以上決定。  (原標題:撞車後他一刀捅翻勸架路人:以為是對方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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