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新聞 時間: 2014-06-26來源: 信息時報
  信息時報訊 據《北京晚報》報道,《中國醫師道德準則》昨日正式對外公佈。《準則》共有40條,包括基本準則、醫師與患者、醫師與同行、醫師與社會、醫師與企業5個方面。《準則》的第一條就是“堅持患者至上,給予患者充分尊重”。同時明確規定:“醫師不得因醫葯企業的資助而進行有悖科學和倫理的研究,不能為個人利益推銷任何醫療產品或進行學術推廣。”
   不因經濟地位拒收治
  在醫師與患者關係方面,《準則》規定:“不因患者年齡、性別、婚姻狀況、政治關係、種族、宗教信仰、國籍、出身、身體或精神狀況、性取向或經濟地位等原因拒絕收治或歧視患者。醫師不應將手術、特殊檢查和治療前的知情同意視為免責或自我保護的舉措。”
  而在醫師與企業方面,《準則》明確指出:“醫師不得參與或接受影響醫療公正性的宴請、禮品、旅游、學習、考察或其他休閑社交活動,對於企業的公益資助、臨床研究或學術推廣應按規定申報和說明。”
  相當於醫師道德底線
  長期以來,我國醫學教育存在著只註重醫學知識和技能培養,忽視人文醫學和醫師職業精神等問題。業內人士指出,當前醫患矛盾的惡化,需要通過醫改保護醫生權益,但也需要加強醫師職業精神的培養和強化,加強醫患溝通的培訓。此次發佈的《中國醫師道德準則》相當於是醫師的道德底線,是對醫生的良心要求。
  記者註意到,《準則》倡導醫生要“耐心傾聽患者陳述,相互尊重”;“以患者可以理解的語言或方式與之進行交流,並盡可能回答患者提出的問題”;“正確評價自己的醫療能力”等。
    (原標題:醫師不能推銷任何醫療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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